繁昌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繁昌县位于皖南北部,长江南岸,介于北纬30度37分至31度17分,东经117度58分至118度22分之间,面积615平方公里。南倚皖南山系,北望江淮平原。浩浩长江,自县域西南向东北川流不息,峨溪河由南向北穿城而过,汇入长江。版图近似弯月,镶嵌在美丽的长江之畔。繁昌地势西南高面东北低,地貌类型多样,山、圩、洲、滩兼有,丘陵、山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南部和东南部,一般在400米以下;北部和东部为平原,海拔7—30米。繁昌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根据地质勘探境内拥有金属、非金属、燃料、化工、冶金辅助材料等七大类34种矿产品。其中,金属矿产有铁、锌、铜、金、银等;非金属矿产有石灰石、沸石、瓷土、膨润土、花岗岩、大理石、紫墨玉、砖瓦粘土等;燃料有煤、泥煤、天然气;化工原料有硫、硫铁矿、石膏、重晶石等。